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有哪些?
随着高层、超高层建筑项目的增多,在建筑起重机械,特别是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吊塔广泛使用的情况下,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租赁市场,加强施工、监理对起重机械的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和责任,强化对起重机械的企业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能极大减少起重机械倒塌、坠落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具体来说,相关对策如下:
1、鉴于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和安装企业存在的问题,推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租赁维修保养“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既有利于整个行业的专业性,又能避免出了事故以后安装单位和租赁单位相互推卸责任的问题。2012年9月13日,在武汉市施工电梯坠落事故发生之后,湖北省建设厅下定决心整顿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租赁市场秩序,与2013年出台了《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全拆卸保养“一体化”企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的资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责任人、人员配备、设备台套、维修保养基地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和硬性规定,目的是引导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租赁市场逐步走向规范有序,促进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在制度实施的前期,对那些从业行为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差的租赁企业,在其设备备案与登记阶段予以限制,使其逐步退出市场。同时,督促安装企业加强安装队伍的建设,增加业务培训,提高安装工人的专业素质。
2、提高施工、监理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
首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学习力度,使施工、监理企业充分认识到自身对起重机械的企业安全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次,针对施工、监理企业没有履行起重机械企业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职责的行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督促及时整改。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企业安全管理。
(1)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使用登记的企业安全管理。
当前,各地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基本采用市、区、县属地管理模式,起重机械和操作人员等相关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应该以市为单位,对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等信息建立共享平台,以方便跟踪监管起重机械和操作人员的流向,并杜绝某些起重机械再多个工地重复申报等作弊行为。
(2)目前起重机械安装、租赁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内控机制薄弱的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企业安全管理。
核查起重器械的型号、适用范围、使用有效期、安全防坠器及操作工证件等信息,检查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并应注意附墙连接的状况,特别是高层建筑中吊塔的附墙连接点,不仅要有安装方案,还要有涉及方的结构抗拉强度验算,从而确保吊塔的稳固性。
(3)加强安全监督员的学习能力。
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首先要对起重机械的结构构造、适用范围要有基本了解,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必要定期组织安全监督员进行起重机械方面的业务学习,最好能将室内培训与现场讲解相结合,确保培训取得真正的成效,把安全监督员培养成起重机械方面的行家里手,使之在日常检查巡查工作中发现更多的安全隐患,极大地提高起重机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效度。
毋庸置疑,以上企业安全管理措施对于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施工、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具有重大、积极的现实意义。